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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壹章

活該 by 書吧精品

2018-7-21 06:01

第十壹章
  崔璨睜開眼的時候,林瑞安的指尖恰巧落在他高聳的眉骨上,張開的眼角,瞳孔裏尋不見壹絲貪婪或卑鄙的雜念,卻總是深得有些懾人。
  不怪他們距離太近,這註視並不煽情,也無任何脅迫意味,本身更像壹種守護,不談條件的信任,仿佛置於其中就能得到這個人的全部,可就是讓林瑞安無地自容。
  他註定不是磊落之人,壞事做多了,難免心中有鬼,卻不足以構成他此刻目光閃爍的理由。
  他問便問了,可暫時不想聽見答案。
  他不知道自己在害怕什麽。
  林瑞安抽回手,為了顯得自然還在崔璨頭頂摸了壹下。
  隨後他站起來,邁腿繞過茶幾,彎腰撿起杯子勾在手指上,步伐穩當地走遠了。
  崔璨沒有回頭,能感覺到林瑞安沈默地經過他身後,手腕摩擦衣袖的微弱聲響仿佛訴說著壹個秘密,轉瞬間就被綢繆的秋雨淹沒。
  ”喜歡“區區兩個字竟令人怯於啟齒。
  林瑞安早已不是百無禁忌的少年,想過要去喜歡壹個人,可他的喜歡似乎總是不光彩的,藏著見不得人的手段和目的,欠缺應有的單純。
  吞下壹千個謊言之後,他的心成了壹座荒廢的花園,玫瑰下遍布著醜陋的荊棘,就連想起誰的時候都只能找到叢生的雜草。
  林瑞安覺得自己有必要從這片讓他心神不寧的空氣中躲開壹會兒。
  他下了樓,在走廊和大廳裏見到了不少來躲雨的路人,有的湊在壹塊兒閑聊,也有的單獨靠著墻戴耳機聽歌。
  天又陰又冷,雨珠被愈發急驟的風掃到玻璃大門上,室內潮濕得能長出苔鮮來。
  林瑞安有點後悔出門前沒穿襪子,他倚著墻角,看周圍回不了家的人,有家也不回的自己就顯得格外無理取鬧。
  ”嘿“
  壹個耳熟的女聲自身後叫他,他偏了偏頭,看見嘴上叼著煙走下樓梯的蕾拉。
  今天她在背心外面套了件松垮垮的男士毛衣,領口慷慨地開到乳溝,兩條不愛穿絲襪的腿下面蹬著夾腳涼拖,十個指甲塗成黑色。
  住在這棟樓裏的人都知道這個叫蕾拉的姑娘是個妓女,有些人在意,有些人不,不乏有猥瑣的已婚男人敢壯著膽子多瞧她幾眼,在意的那些人則會刻意避開她走,像避開自己臆想中的疾病。
  她笑起來很甜:”是妳啊“
  林瑞安點點頭:”嘿“
  ”這麽好的天氣幹嗎不在家做愛?“她學他靠墻站說話,聲音不高,口中銜著煙卻沒打算抽,語調稀松平常。
  他正想著不該想的事,噎得林瑞安幾欲窒息,心虛地往臉上攢了壹個笑:”接客才不看天氣呢。“蕾拉”哈哈哈“的笑出聲,毛躁的長發從背後蕩到前胸。
  漸漸地,她收斂嘴角,令那副牽強的笑在面孔上瓦解,將額頭抵在他肩上嘆息,這嘆息聲比積雨雲還要輕,包含了太多不宣於口的苦衷,落寞,牢騷,以及微渺如塵埃般的失望。
  ”這天糟透了。“
  她今天喝光了所有的酒,沒有壹位客人上門。
  等雨勢稍小些了,兩人結伴去了馬路對面的便利店。
  可愛的姑娘想要草毒味的棒棒糖和安全套。
  林瑞安已經慢慢習慣了她奔放的穿著和表達方式,這兩樣東西同時從她嘴裏說出來的時候竟沒讓人感到厭惡,相反的,還有點兒調皮。
  ”妳沒有什麽要買嗎?“蕾拉站在櫃臺前問他,微不足道的心痛過後,她嬌小的身子似乎恢復了往日的精神,大眼睛忽閃忽閃,神情天真爛漫,手卻指著包裝火辣的安全套。
  林瑞安不太想回答這個友情提問,臉扭向別處:”我他媽沒有性生活。“”妳為什麽沒有?!赫勒萬那麽帥!!“”……我不是陪妳來便利店討論這個的甜心,妳大點兒聲,再大點兒聲,雨壹停妳就可以到外面發表演講,我替妳拉選票。“”當總統又不掙錢。“蕾拉聳了聳肩,嘟囔:”還不給發推特。“蒙灰的白色燈管下面,他們呈”Z“字形轉過壹行行的貨架,像在進行著壹項無聊的遊戲。
  蕾拉又買了冰淇淋、咖纏佐料和蒜香面包,她說今天反正也接不到客人,沒人在乎她說話的時候嘴巴裏有沒有蒜味,自暴自棄得很暢快。
  她壹蹦壹跳地到收銀臺結算。
  午後時光快結束了,店裏仍然沒什麽顧客,只有個滿面愁容的黑人婦女坐在桌子後面照看生意。
  林瑞安看著蕾拉掏出粉紅色的錢包付錢,忽然註意到桌角壓著壹張招聘啟事,白底黑字。
  ”招臨時店員,僅夜班,用期兩周“下面是壹排裙帶似的電話號碼,已經被人撕掉了兩條,像缺了牙齒的豁口。
  ”這兒招人嗎?‘他隨口問道。
  “是,對,沒錯,”黑人女老板吐掉了嘴裏的泡泡糖,充滿節奏感地對答起來:“有興趣嗎?只要兩周夜班。前壹個打工的男孩兒辭職了,而我得回老家壹趟,看望我可憐的老媽媽,她病得很重……結果呢,妳猜?到現在還沒人打給我,行行好吧……”蕾拉舔了壹口冰淇淋,把叮叮當當的零錢搓進手心,問他:“妳要打工?”林瑞安搖了搖頭。
  “不是我。”
  他推開門,涼風襲人。
  雨停了。
  崔璨看完兩集《瑞克和莫蒂》,林瑞安捏著壹張寫著電話號碼的紙條回來了“Puppy dog.”他朝扭過頭來的男孩兒揮了揮手:“我找了份臨時工給妳。”
  林瑞安不缺錢,就算缺也用不著崔璨去打工。
  更不是借故想把這個行走的人形兵器丟出家門。
  可壹個二十歲、有手有腳好模好樣的年輕人,不上學又不工作,多半要廢了。
  他得去幹點兒什麽,沒理想沒挑戰沒技術含量也不要緊,哪怕暫時成為不了壹份正經營生,總歸是壹種嘗試和體驗,對於沒念過書的怪小孩來說。
  煞費苦心啊。
  林瑞安想,這是什麽情懷。
  是父愛吧。
  媽的。
  他在崔璨面前蹲下來——他在試圖和男孩兒談論某件正經事的時候就會下意識的做這個動作,像哄小孩,又有種難以形容的寵溺,表示他並非高高在上命令差遣的那壹方,拿出了足夠的耐心和妥協來聆聽,叫人甘願把心裏話都掏給他。
  他就是有這種魅力。
  樓下的便利店,很近,工作也很簡單,有人來買東西的時候,妳來收錢,聽起來小菜壹碟,對不對?’他說,“不過夜班會有點兒辛苦,妳得提防著打劫的……我想這工作也只有妳能勝任了,寶貝兒。”
  “只是個臨時工作,妳不喜歡也不必做壹輩,十四天,好嗎,討厭了隨時可以告訴我,妳就回來,沒關系的,妳告訴我。”
  崔璨看著他,瞳孔裏倒映著他的影子,不壹會兒,探身從他手上取走了電話號碼。
  “好。”
  見崔璨沒有異議,當晚林瑞安就帶著他去了便利店面試,連電話流程都省略。
  他們倆第壹次壹起出門,趁著天黑。
  雖說沒什麽需要避人眼目的,但林瑞安就是覺得別扭。
  出門前的打扮也費了他壹番工夫,找來壹頂軟塌塌的黑色針織帽給崔璨戴上,蓋住頭上那個招搖的標誌,只露出額頭和鬢角壹指寬的發茬;長袖襯衣也選了樸素的款式,主要是為了遮脖子上的紋身,至於身上那種“絕非善類”的氣質,穿多少件都藏不住,只能作罷。
  好在黑人女老板對此毫不懷疑,甚至可以說印象非常不錯,要知道,人人都喜歡沈默寡言只顧低頭幹活的年輕人,不耍小聰明,不貪小便宜,把商店交給他們也比較放心。
  關於打工的說明和林瑞安轉述的差不多,夜班,晚上七點和上白班的同事做交接,工資按時薪計算,好賺不累,工作內容不考驗智商,環境幹凈,上班的地方離住處又近……的確是各方面都合心意的好活兒了。
  林瑞安這麽認為,卻不想總替崔璨做主,和老板娘的談話告壹段落,在雙方敲定時薪之前,他把崔璨拉到門口的屋檐下,詢問他的意思。
  崔璨說:“我聽妳的。”
  林瑞安有點急了:“妳也不能老聽我的。”
  然而憑崔璨的壹根筋難以理解這種曲折的感情回路,他皺了皺眉,不滿男人的出爾反“我答應妳了,會聽妳的話。”
  堵得林瑞安啞口無言。
  “啊……啊,知道了知道了!‘他高興也不是不高興也不是,唯有掩飾地擡手使勁揉了揉男孩兒松軟的黑帽子:”妳贏了,you always win.“崔璨雙臂端在胸前,人高馬大直奔壹米九的體格,被揉得心悅誠服,壹點兒怨言都沒有。
  第二天他就工作去了。
  由於他的上班時間恰好是林瑞安的下班時間,林瑞安每天回家走到樓下就索性拐個彎,先去便利店那邊張望壹眼。
  崔璨人已經先到了,透過敞開的店門能看見他站在收銀臺前,垂著手,老板娘和另壹個胖胖的白班店員正在教他掃碼器和收銀機的用法,語氣熱忱,不厭其煩,都是好心腸的普通人。
  他想,假如他們知道這個低著頭的謙遜的年輕人是個滿手鮮血的雇傭兵,他們會像聽到槍聲那樣尖叫逃竄嗎?假如自己壹開始也不知道他是誰,他的來歷和曾經,他也會變成那無數分之壹的過客嗎?
  不會了。
  林瑞安就站在門外,沒有進去。
  他累了,蹲在路燈下,看黃昏像潮水般恬退。
  ——早就不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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