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五章 新監國的三把火
國姓竊明 by 浙東匹夫
2023-11-5 17:34
朱常汸為了顧全大局、避免漢人朝廷的軍隊在內戰中被過度消耗,選擇了對朱由崧暫時虛與委蛇忍讓、先借機從其他藩王下手削藩。這個決策,絕對是沒有問題的。
包括史可法等極個別參與了決策過程的閣臣也知道,如果壹開始就對福王下重手,縱然能搞定,但絕對會留下壹個後遺癥,那就是導致其他藩王人人自危、抗拒入朝。
如此,將來再想懾服全部地方軍閥,會導致的內戰隱患,絕對比現在更高。那還不如暫時顯示朝廷的寬容,讓壹切曲、過都歸於福王。
當然在這個決策過程中,也不是沒人反對,比如刑部尚書徐石麒,就私下裏秘諫,提出了壹點:
“亂世當用重典,大王初監國政,當用雷霆手段,才能壓住局面,壹旦示弱,會讓陰懷野心之輩愈發蠢蠢欲動。”
朱常汸本人是個不懂政治的軟弱之人,聽徐石麒這樣秘諫時也不知如何反駁,畢竟聽起來確實有道理。
好在史可法和朱樹人很清醒,最後由史可法出面,對徐石麒的說法給出了堅定的反對:
“此壹時彼壹時!亂世用重典,明法確責,那是用在先主暗弱和稀泥的情況下的!比如當初劉備入益州,此前的劉璋暗弱和稀泥,法度松弛,所以諸葛亮要明法確責!”
“可如果先主本身就是剛毅苛法的狀態,比如秦始皇和胡亥那種,那劉邦入關中,便當約法三章!”
這番話之所以需要史可法出面,自然是因為朱樹人如今還是外鎮總督的身份,不是朝中閣部,
他如果明著幹涉中樞決策,很容易落人話柄,還會進壹步給野心家借口,打出“清監國側”的旗號反抗。所以朱樹人哪怕再受嶽父信任,暫時也只能先暗著來。朝臣中只有史可法和沈廷揚,是直接明確知道朱樹人參與了中樞決策的,其他人都瞞著。
等在這壹輪鞏固中央權威的過程中,再立壹點明顯的功勞,朱常汸才好給他繼續升官、加掛壹個尚書銜、參與中樞決策的名分。
(註:明末外鎮總督加壹個兵部尚書銜督師,或者再加上大學士銜,就方便很多,可以直接參與朝廷大政討論。朱樹人此前只有總督,封了公爵,但壹直沒有加大學士或者尚書銜。)
而這番話後面還有半段,朱樹人顯然沒讓史可法明說,那就是他們認為崇禎是屬於秦始皇和胡亥那個風格的。
現在天下臣僚武將,擔心的都是被清算歷史問題,只有趁機顯示新的監國絕不清算歷史舊賬,大家往前看,才能更多團結人心。
相比之下,法令賞罰不夠嚴明,根本不是眼下的主要矛盾,可謂此壹時彼壹時也。
徐石麒只是作為刑部尚書,比較重視名分,不習慣和稀泥。被史可法這麽壹番說服,他也就認了。於是朱常汸的藩王政策,也就被毫無保留地推行了下去。
……
政策雖然頒布了下去,但執行也需要時間。此前第壹次召見福王,就是三月初八下達的,福王拖沓回復、打口水仗,再加上朝中商議,基本上就拖到三月下旬了。
三月下旬,宣召諸王的監國詔書陸續下發,路上還得按遠近少則走十天八天,多則壹兩個月,所以這樁事情,至少要到崇禎十七年下半年,才能徹底出結果。
畢竟宣召諸王也不算緊急軍情,不可能用六百裏加急去送,只能是用日行壹兩百裏的普通傳詔使者。
而藩王們同意啟程後,最多也就是日行五十裏。這些養尊處優的王爺,又哪裏肯騎馬奔馳勞苦了自己。
這三個月裏,朝廷也不能閑著,朱樹人也沒有借口壹直留京,所以他準備稍微再跟嶽父和父親、史可法商議壹下下階段的大政方針後,就暫時回自己的防區督軍、處理民政。
崇禎死了之後,朱樹人在湖廣總督轄區內的種田攀科技大業,也能有新壹階段的部署了,那些事情同樣很重要。否則最多半年,等清軍打來,南方奪權倒是奪到了,野心家也都剪除了,結果卻打不過清軍,那就壹切都完了。主次矛盾朱樹人還是分得清的。
朱樹人算了壹下時間,大約四月初,他就可以離開南京,先回自己的地盤,靜待朝廷這邊政策執行推進。
如果形勢危機,他可以在合肥待命,反正合肥也算是他的總督轄區,壹有變故壹伸腿就能帶兵重回南京。如果形勢不危急,就回武昌。
所以,三月下旬,朱常汸也趁著女婿離京前,密集抽出時間,專門召集沈廷揚、朱樹人、史可法,關起門來私下討論下壹階段的大政方針。
至於其他四部尚書那些外人,就不用參加了。關門小會開完後,再由沈廷揚和史可法對外據理力爭即可,那些朝堂上走流程的細節,朱樹人也不會關心,也不會看見。
朱常汸本性佛系,也不願意多折騰,所以這些秘議壹上來,他就先拋出了壹個根本性問題:
如今天下大亂,初掌監國之權,到底應該壹切照舊、安定人心,還是新官上任三把火,雷厲風行弄點動作、以示跟先帝在時不壹樣?
面對這壹問,史可法還是想持重的,沈廷揚的態度沒史可法那麽堅定,主要是他也讀書不多,不太了解除了財政以外的其他政治。
史可法誠懇地勸說:“大王,之前討論控制諸藩事宜時臣便已說過,當今之世,便如秦末大亂、當仿漢高祖約法三章,輕省為政,既往不咎。
在諸王來南直隸之前,還是壹切照舊安定人心為妥。縱有些急務要變革,也不差這幾個月,當徐徐圖之。控制住諸王後,地方將領再想巧立名目鬧事,也沒了擁立的對象,到時候自然阻力小得多。”
朱常汸覺得這番話著實老成謀國,已經有幾分采納,又轉向旁邊的沈廷揚:“沈卿以為如何?”
沈廷揚嘆了口氣:“史閣部所言確是老成謀國,但眼下某些事情,已經迫在眉睫。自先帝殉國,已有兩月,朝廷才重回正軌,而北方諸省多已淪陷。
先帝殉國時,不過北直隸淪於賊手,河南、山東還有壹些州府被朝廷掌控。就是這兩個月裏,闖賊節節敗退,如今北直隸全境與山東大部、河南省位於黃河故道以北的幾個府,都已經為韃子所占。
聽說闖賊本人已經退到了開封,如今只有河南數府,和山西、陜西二省在闖賊之手,所占不過兩省零三個府。
如此局勢,朝廷今年只剩南方各省稅賦可征,要養的兵馬卻比往年更多,才能保證守住疆土。先帝所定三餉,註定有很多省會征不上來。
若不尋求新的財源、還得確保在攫取財源的過程中不致逼反更多百姓,只怕韃子打來,軍心民心就先會瓦解。”
沈廷揚的言論,始終講究實利,在他看來,就算為了大義名分,也沒那好幾個可以浪費了,適當的行險加速,是非常必要的。
朱常汸本就是個沒主見的,只好再看向女婿,以眼神示意,希望朱樹人幫他分析。
他也不想想,朱樹人和沈廷揚是父子,如果國政決策需要“少數服從多數”,那在場這三個人,史可法怎麽也占不到多數票——除非朱樹人也真心覺得他父親的想法有問題。
朱樹人也意識到了這壹點,他內心確實覺得史可法的做法有點過穩了,而且只講究堂堂正正,沒有謀略配合。但他為了不顯得父子勾結,也要充分想明白理由,才好開口反駁。
朱樹人思忖良久,這才秉公說道:“大王,臣以為史閣部所言,雖屬正道,但卻有些微見不到之處。臣父所言,為朝廷財賦開源、以養兵擴軍、抵禦外侮,實屬刻不容緩。
故而臣以為,大王監國之初,便當順應天下人對於‘新官上任三把火’的預期,作出壹些調整,這樣反而能比什麽都不做,更加容易穩定人心——”
朱樹人說到這兒,先停頓了壹下,並不繼續向朱常汸解說,而是轉向史可法,“史閣部,您剛才也說了,秦末之世劉邦以輕省安定人心,但劉邦的輕省,具體可是表現為‘約法三章’,而非什麽都不幹、直接廢盡秦法。
殺人者死、傷人與盜者刑,這是劉邦首創的麽?並不是,秦法裏早就有,只是秦法更加苛繁。把秦法中的三章抽取出來,以劉邦之名重頒,這也是壹種‘作為’,而非垂拱而治。
何況如今之人,能借鑒的古史教訓,遠多於前代。天下讀書人、武將,都習慣了‘新官上任三把火’的古例。就算大王什麽都不做,他們也會惴惴不安,總覺得大王要做壹點什麽。
這就好比妳家如若是住在二層小樓中、夜深時樓上之人就寢前脫靴擲地,壹旦第壹只靴子落地,驚擾了妳,妳難道還能安睡?豈不是得等第二只靴子也落地?
既然如此,那還不如把這三把火燒了,燒的過程中,詔令措辭多加修飾註意,甚至可以三條之中兩條變法、壹條則用於重申確權,示人以‘早燒早安心,此後不再折騰,倉促間都找不夠三條可變之法,純屬湊數’,想必也能比什麽都不做,更加容易安定人心。”
史可法還是非常有公心的,所以對朱樹人的見解,也聽得非常認真,完全是對事不對人的態度,並沒有因為對方父子聯手反駁自己,就鬧出不愉快。
仔細琢磨了壹下之後,史可法還真就不得不承認,是自己對於這些權謀偷利的細節掌握不夠多,只顧著走正道了,在非常之時失於遲緩。
他雖沒聽過“等第二只靴子落地”的故事,但朱樹人壹解釋,他也能馬上聽懂,想通後就坦蕩承認:
“朱總督所言,確實奇正相合,大王,臣願附議。不過,不知朱總督想如何拼湊這三條變法、重申的機會呢?”
朱樹人早有準備,就等著史可法松口呢,於是從袖子裏掏出這幾天他想好的方略,呈了上去,壹邊說:
“大王,臣以為,為今之計,或許可以把新上任的三把火,用在這些方面。當然這只是臣壹家的淺見,史閣部還能刪減補充。
首先,先帝殉國後,必須立刻作出調整的,便是我大明的財賦制度。三把火中,第壹把當示天下以寬仁,順水推舟免除北方各省及南方個別今年受災特別嚴重的省份的丁稅田賦,再廢除先帝留下的‘三餉’制度。
這些錢,前壹部分是註定收不回來的,後壹部分是如今征收成本極大、容易繼續激起民心不穩,或是征收的依據已經不存在的。與其枉做惡人,不如順勢廢止,以示新政氣象。
至於廢除後出現的更大缺口,就用第二把火來彌補。可順勢重申厘金之法的重要性,並且加大征收比例,當初先帝初定此法時,為免天下商賈、豪紳反抗,最初只定了每過壹省,百取其壹的稅率。
此後四年間,因戰事吃緊,各省多有調整,或加到百取其二、其三的,極個別省份極個別年份,有高至百取起五的,也就是五厘。臣以為,這次可以順勢趁機加到‘每過壹省,收取貨值壹成’的商稅。
自崇禎十四年起,當時百取其壹、二,南方各省可年獲銀約二百萬兩,此後各省自行增稅,此部分錢款,每年可至四五百萬不等。
如今直接加到壹成,臣預估至少可在壹千五萬兩以上,如果跨省、出海商貿沒有明顯減少的話,甚至可以達到兩千萬兩,幾乎達到先帝所設三餉總和的七八成,或超過其中兩餉的總額,足以養兵練兵、擴軍備戰。”
朱樹人洋洋灑灑,把他的總體設想和盤托出。他這些做法,有些也是歷史同期、福王政權在史可法操弄下,原本就會做的。
新皇帝新監國上來,也不好直接搜刮,總要先顯示仁慈、減免賦稅。
歷史上,史可法就用了讓福王把北方那些本來就淪陷的地方的稅給免了的辦法,來作秀。朱樹人現在的作秀,好歹比史可法歷史上用的更加人性化,也更加隱蔽,是實打實給窮苦百姓讓了點利的,畢竟三餉是真的要廢止的。
遼地如今都不在朝廷手上了,連河北山東都沒了,那些地方目前也不需要朝廷守,還要什麽“遼餉”?就算要為先帝報仇、北伐中原,所需的錢也得另外立壹個名目,舊的不合時宜的就該廢止。
而新需要的錢財,顯然就要繼續擴大商業稅來完成。
厘金已經實施了好幾年了,但此前再怎麽加,也沒突破百分之三、百分之五這些線,畢竟妳收個三厘五厘,名份上也還是厘金。如果直接收到壹分,那就是質變了,原來的名字都不好意思用了,豈不是得改叫“分金”?
增加商業稅,反抗肯定會有,南方東林豪紳也不想自己的生意被盤剝。但只要沈家帶頭納稅,繳最大的那部分,再把鄭家拉上,給鄭家許諾壹點政治地位,其他各省小商人,就可以借口特殊時期,以武力威逼了。
商人們其實也不是不能理解多收厘金以救國,他們只是怕被當成肥羊養肥了再宰,另外就是怕朝廷選擇性的嚴格執法,對有權有勢有關系的商人睜壹只眼閉壹只眼、只對沒後臺沒靠山的商人嚴格執法,那樣後臺弱的商人遲早在不公平競爭中被擠跨。
眾所周知,明末最終的問題,就是不管出臺壹個新政策,是往好了改還是往壞了改,最後到了執行層面,都會被拿來以權謀私——
就像幾個月前,北京城鼠疫,崇禎讓人推廣火葬死者,減少傳染源,這個思路沒問題。
但最後執法的人,不是收黑錢把本該燒的屍體放過,就是勒索那些不該燒的人家錢,如果勒索不到錢就把不該燒的也燒了。
無論是該燒不燒,還是不該燒強逼著燒,都成了收黑錢斂財的手段,關鍵是吏治徹底崩了,大家都知道潛規則的威力,知道自己就算守法也沒用,別人還會撈。
這種可怕預期固化之後,就催著人們盡快揮霍手中短暫的權力,壹直撈到國家滅亡的最後壹息都不停手。
所以同理,明末的商人並不是沒有愛國的,並不是不能多納稅,關鍵是他們要看到執法的公平性、可持續性。
就好比壹個高速公路網絡,如果收費貴,但是對每個人都公平收,那就不會擠死遵紀守法的物流商,反正大家問貨主收運費的時候都漲價好了。
怕就怕遵紀守法的人壹直承擔著高成本,而旁邊有壹群特權的可以跟收費站勾結,然後遵紀守法的人壹漲價、生意都被有特權的搶走了,長此以往特權就可以擠死遵紀守法的了。
壹旦沈廷揚、鄭芝龍帶頭交重稅,好歹這個對特權恐懼的預期,就能被打破。
朱常汸和史可法,很快都想通了這個道理,也就支持把這壹思路,作為新監國政策的核心去推進。
史可法比較穩重,又追問:“既然對商人收取了如此額外重稅,總要有配套之法,安定人心,不知朱總督是怎麽想的?”
朱樹人淡然壹笑:“要馬兒跑,自然也要給馬吃草。我以為,讓商人們繳了如此重稅,需要兩方面的配套。
首先,就是要壹改大明自太祖以來,重農抑商的社會地位壓制,做到四民平等。商人地位高了,多繳點錢,也就沒那麽憤懣了。
而且我大明如今所謂的商人地位低下,其實早已成了壹句空話,無非只是壓制了那些沒有功名的無知商人,最後反而促成了官商勾結,讓商人投獻托庇於官,壓制了也等於沒壓,還留下無數陋規!不如把潛規則廢了,直接明著平等。
其次,就是要整頓吏治,讓人更加相信朝廷在征收商稅的過程中會公平。這不是壹朝壹夕的事兒,需要徐徐圖之。
眼下,可以先靠樹典型解決,比如讓朝廷重征沈家、鄭家的商稅,讓沈家、鄭家帶頭守法,拿出巨資。
長遠來看,更要改革我大明的官員俸祿制度,高薪養廉,先確保不收冰炭敬能讓官員活得好、只要不攀比,至少能保證全家和幕僚衣食優渥。
然後,同步嚴懲以權謀私,逐步把壹些搜刮尺度收歸朝廷監督、再輔之以‘既往不咎,收手不問過往’的感召,對先帝時遺留的歷史貪墨既往不咎,只對以後還不收手的嚴懲不貸,如此則可免人心煌煌、可以暫時籠絡住大多數……
當然,這些就長遠了,好歹得等我大明在戰場上先取得壹場決定性的軍事勝利,才好談這些。如果過於倉促,只怕立刻就把人逼到闖賊、韃子那兒了。”